近日,为期一年的代理商状告用友移动一案审理结果公布。
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用友移动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与2007年9月20日向成都市华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终止“用友移动门户授权经销商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通知》无效。华友公司在合作期内并没有违反相关市场营销规范和管理制度,先前用友移动公司提出解约的一切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其解约通知应属无效。
2007年9月18日下午,案件当事人成都市华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女士接到用友移动营销二部总监电话,告知其用友移动总部决定新发展一家四川省代,主要做成都市场,因为之前与用友签订了“成都区域独家总代理”协议,这个消息令王女士感到困惑和郁闷。因为这与当初签约时的独家总代约定大相径庭。
接下来双方多次谈判交涉无果,用友移动于2007年9月20号单方面关闭了华友网络的代理商管理后台系统,并通知下级代理商停止从华友网络拿货,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后,王女士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王女士表示,虽然打赢了官司,自己却高兴不起来。不少圈内人士认为,企业打官司其实是代理商们最不愿意拿起的武器,因为太耗费时间精力。代理商在选择产品、厂商方面一定要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切勿仅仅看了企业名气、实力等表面的信息就轻下决断,诚信的企业才是首选条件。已经误入歧途的代理商们也不要着急,尽快协商解除代理合约,若有必要,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
由于成都市华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与用友移动公司发生诉讼后,相互间已无信任,不可能再继续合作,但华友方面表示希望能与用友移动公司协商,如用友移动公司不能接受,华友将另行损失赔偿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