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外企聘残疾人将可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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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外企聘残疾人可减税 自7月1日起,我国将在各类所有制企业统一实行调整后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解决了过去民营、外资企业等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问题。流转税禁超每人每年3.5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调整后的税收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以享受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流转税方面,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退还企业的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其中,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地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所得税可按工资双倍扣 在所得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在税前据实扣除,并加计100%扣除的办法。同时,对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各类所有制企业均适用。 这位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所有制性质问题,是调整前后政策的主要差别之一。调整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创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其中,外资企业要从2008年1月1日起,才能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此外,如果企业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可由企业自行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政策不能累加执行。

私企外企聘残疾人可减税 自7月1日起,我国将在各类所有制企业统一实行调整后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解决了过去民营、外资企业等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问题。流转税禁超每人每年3.5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调整后的税收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以享受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流转税方面,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退还企业的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其中,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地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所得税可按工资双倍扣 在所得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在税前据实扣除,并加计100%扣除的办法。同时,对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各类所有制企业均适用。 这位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所有制性质问题,是调整前后政策的主要差别之一。调整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创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其中,外资企业要从2008年1月1日起,才能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此外,如果企业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可由企业自行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政策不能累加执行。

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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