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 (2006年8月8日)获悉,韩国 LG电子 (天津) 电器 有限公司近日因涉嫌违反 广告 法,收到了 青岛 市工商局发出的《询问通知书》,要求LG公司限期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市工商局接受询问。
昨日 (2006年8月8日) 下午6时许,记者拨通了LG全国 服务 电话4008199999想了解有关这一事件的详细情况。一名自称只负责售后服务工作的赵姓女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时间太晚,负责这方面事情的人已经下班,她无法同他们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第二天才能联系相关负责人。
在市工商局下发的“青工 商经 询字”(2006)第2001号的《询问通知书》中,记者看到,今年7月17日,韩国LG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在岛城发 布 的 空调 宣传资料中“LG空调连续五年世界销量第一”“专利科技、三维送风”等广告语被工商部门认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需接受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