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国务院通过并于昨日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最短5天最长15天。针对职工带薪年休假这一广大职工非常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
为个体户打工也有年休假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答: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最短5天最长15天
问:年休假的天数是多少?
答: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未耍年休假可获三倍报酬
问:因工作原因未休年休假怎么补偿?
答:对于补偿的标准,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可跨1个年度安排
问:年休假与其他休假的关系是什么?
答: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拒不执行加付赔偿金
问: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特别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有关部门将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