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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net北京消息]近日,与中国搜索副总裁陈波聊天,言及美国与中国互联网发展差距之大远非十年可数,“中国网络环境太差,市场竞争混乱得无以复加,从国外回来的人都很难适应。”陈总感言,“前一段时间,8848的购物搜索采取修改我们搜索结果的恶意手段,还怎么让这个市场健康发展下去?”
其实8848那个逐渐被媒体淡忘了的恶意竞争事件仅仅是冰山一角,细数起来,中国互联网从口水战、恶意竞争到毫无版权意识,甚至于同事之间笑谈某事应按照互联网方式来做,其言外之意即可以像互联网上那样不考虑规则。
对于中国互联网的恶性竞争,陈波自有见解:“在中国的互联网监管不利而竞争者又不自觉的环境下,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不正当竞争,可以从博弈论的角度去理解。”其实博弈论是从棋弈、扑克和战争等带有竞赛、对抗和决策性质的问题中借用的术语,听上去有点玄奥,实际上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陈波引用了博弈论中的一个经典案例“囚犯困境”来说明目前互联网市场现有的状况以及后果。
案例是这样的。两个合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警方怀疑他们作案,但警方手中并没有掌握他们作案的确凿证据。因而,对两个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及相应的量刑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的供认。假定,警方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行隔离关押,隔离审讯,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无法观察到对方的选择。同时,警方明确地分别告知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面临着哪几种后果。
具体可以用表1表示。该表又称为“收益矩阵或得益矩阵”。从表1中可以看出,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供认或不供认。而且,每个犯罪嫌疑人选择的最优策略不依赖于其同伙的策略选择。
表1(数字代表惩罚的轻重)
如图所示,如果两个囚犯都供认,他们可能受到的惩罚相同是8;而两人都不供认的话,警方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无依定罪,两人将受到比较轻的惩罚,如拘役,权用“2”表示。假定A供认,B不供认,则惩罚强度将分别是1和10;同理,A不供认,B不供认的话,则结果相反。也就是说,A和B是息息相关的。同时,两者的态度将间接影响到社会的秩序问题。
我们将这个案例与互联网因素一一对应。下面两个图表以中搜和8848为例,讲述了在有无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双方的得利情况。
表2:没有惩罚机制的现状
表3:有惩罚机制情况下双方的得利
表2,在没有惩罚机制的情况下,也就是目前互联网的现状中,如果中搜和8848都遵守市场机制这双“无形的手”,那么大家会公平竞争,市场也会健康发展,大家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利润;而一旦其中一方违反了市场机制,那么就会在伤害另一方的情况下获取比公平竞争条件下更高的利润。但由于没有惩罚机制的存在,再加上市场杠杆的作用,受害一方一定不会继续遵守规则,市场趋于混乱,在双方共同获利的情况下,受害的只能是网民和整个行业长远的利益。这就好比两个囚徒都拒绝供认犯罪事实,这样会导致囚徒被释放,势必会继续危害社会。即经济学中称的“纳什均衡”。这种纳什均衡只有在有力施加一定的游戏规则或者双方用理性克制自己的情况下才可以解脱,即表3。
表3给互联网设置了惩罚机制。由于有了惩罚机制,大家都不敢轻易违反,因为违反的后果是使自己受到惩罚,相应获利会减少,因此大家都会在惩罚机制的约束下公平竞争,就好比警方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两名匪徒必须供认,如不供认,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表3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目前中国的互联网市场还并没有明确的“警察”(管理部门)和“证据”(惩罚依据),那么像8848这样的侵害其他厂商的行为就没有任何人能够根据任何依据来进行惩罚,其结果可想而知,中规中举做事情的人可能会被那些“匪徒”所迫害,导致自己的利益减少,而“匪徒”则可以走上发家的道路。
“现在互联网需要一个规范了,需要一个惩罚机制了,再这样下去,谁还会认真做技术?谁还会虚心研究市场?找几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做些小程序,成本又低、收效又快。我们是要做事业,盈利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如果这么乱下去,中国的互联网还怎么发展?”谈到这里,陈波已然出离了愤怒。
那么中国互联网到底该如何发展呢?
陈波又画出一个矩阵,就是将现有的状况矩阵与有惩罚机制的矩阵相加,得出了一个既有市场机制调节,又有惩罚机制约束的矩阵,如表4。
表4:有市场机制调节和惩罚机制约束的情况
我们可以看出,在有市场机制调节、惩罚机制约束的情况下,好人终于有好报,恶人也终究会得到伦理(市场机制)的谴责或者法律(惩罚机制)的惩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受益人是谁呢?当然厂商可以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获利,但我们往更深的层次想,厂商获利,为了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谋求发展,必然会增强企业自身实力,通过正当手段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这当中的“正当手段”一定是技术的进步,技术进步体现在网民使用的角度,那就是让网民能够更加便利的享受互联网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