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去年底,一度轰轰烈烈的反流氓软件运动陷入空前危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几个 “反流氓软件”官司的相继失利。一些反流氓软件也因为将雅虎助手、CNNIC中文上网列为“恶意软件”而遭遇官司,并因法律法规的缺位而败诉。法院在判决时认为“恶意”系贬义词,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一些著名的杀毒软件厂商还受到“恶意软件”的警告。
在2006年风风火火的反流氓软件运动中,“谁有资格来定义恶意软件”是各界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在此之前,奇虎公司曾在网站上公开征集网民对360安全卫士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八成网民认为在相关法律出台前,以360安全卫士为代表的反恶意软件可以让“网民来决定谁是恶意软件,将网民的卸载数量、举报与评价作为软件风险标准”的方式来规避法律风险。
据悉,新版的360安全卫士将放弃“恶意软件”的称呼,转而根据网民对某款软件的卸载数量、对此软件的好感度投票以及恶意行为举报等作为该软件风险的参考,并最终由网民自主决定是否卸载该软件。也就是说,不仅是否卸载某款软件完全由用户说了算,而且连软件是否“恶意”,也完全取决于网民的意志。据了解,让用户来决定软件的风险,这在恶意软件查杀领域属首次。目前多数反恶意软件采用的策略是,由软件开发人员来决定软件是否有“恶意行为”,而只是将软件的卸载权交给用户。
在法律远远滞后于技术的发展和道德标准的情况下,反恶意软件更应该讲究策略,做到既不违背当前法律的精神,又能继续将反流氓软件公益事业进行到底。五季咨询合伙人、独立互联网评论家洪波表示:“这种方法能有效地帮助360安全卫士规避来自法律方面的风险。” 法律界专家也认为,将投票权、卸载权交给用户后,法律风险被彻底回避了,360安全卫士只不过做了用户态度和行为的统计和公布工作而已,“而这些工作本身是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也自然不能构成侵权行为。”
至此,用户成为反恶意软件活动中的主角,而360安全卫士本身则转变为一个技术支持平台。软件的生杀大权,完全掌握在了用户手里。业内人士分析,这种软件产品思路上的创新,将有助于反流氓软件规避来自法律方面的危险。
据悉,目前采用这一模式仅有360安全卫士一款,如果同类软件互相仿效,甚至共享统计数据及投票结果,这不仅让困扰整个行业的问题豁然开朗,也有可能让遭遇拐点的反流氓软件运动回到正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