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借手机狂发下流短信公安提示报警

同学借手机狂发下流短信公安提示报警

·PChome原创·作者:PChome编辑部

小学同学借走张先生的手机,给一名陌生女子狂发下流短信,遭到女子同事斥责后又发下流短信报复。张先生直到取回手机时才发现同学的行为,他大呼无辜并向两名被骚扰的人道歉。

女士手机频接下流短信

前夜,王小姐收到一个“希望交友”的陌生短信,因工作忙碌未理睬,随后又接到对方电话。“他说在路边广告上看到我的电话,我觉得无聊就挂断了。”王小姐无奈地说:“接着他以1分钟1条的速度发黄色短信20条,我很害怕赶紧向同事求助。”李先生看了这些黄色短信很气愤,就想帮王小姐教训对方。

“我用手机给骚扰者打电话,都被挂断了。”李先生说:“马上我就一条接一条地收到下流短信,都不敢让妻子看。”

发短信的手机原来是借的

昨日17时,记者终于拨通发骚扰短信的手机,接机的张先生说半小时前刚从同学马先生处取回手机。“这个小学同学都10多年没见面了,在1周前的聚会上,他借走了我的手机希望返乡有面子,他一共发了信息50条,再加上打很多电话,我50元的话费都快用完了,我没想到他发的是下流短信。”据张先生介绍,那名同学在京谋生只够温饱,一直没攒够钱买手机,因此记者无法联系上马先生。大呼无辜的张先生给王小姐、李先生道歉。

公安部门称遇此情况可报警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了解到,市民如果遇到短信骚扰,不要忍气吞声,但也不要对骂,而是要注意保存短信内容,并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时,市民也可以登录北京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网站,在举报短信的栏目中填写报警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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